在发明专利进行申请时需要进行实质审查,在实质审查的过程中需要花费大量时间,从而让一些需要发明专利进行相关事务办理的作者等待焦急,于是就想着进行专利提前公开。在我国根据专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,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,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,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,即行公布。国务院可以根据专利申请人的实际要求来进行专利公布申请详情,发明专利可以提前公开,但是其自身也存在一定的好处与坏处。
发明专利提前公开好处:
一:发明专利请求提前公开可以使得专利申请提早进入“临时保护”期,因为专利法第十三条规定: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,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。
二:发明专利提前公开有利于新技术的推广应用,即对该专利今后进入市场、占领市场有可能起一定帮助作用。
三:发明专利请求提前公开是缩短发明专利申请审查时间的必经途径。按照正常程序,发明专利申请要获得授权,必须先经过实质审查程序,但是实质审查程序是在专利公开后才启动,如果不办理提前公开,就要等18个月自动公开后才能启动实质审查程序,使得专利审查的时间较长。
四:发明专利请求提前公开可以破坏竞争对手的专利授权,因为专利申请一旦公开后就构成现有技术,对其它相同或相似的专利申请的创造性产生影响。
发明专利提前公开坏处:
一、在申请第一项专利时可能后期还会进行持续的一些改进,需要再次申请专利,而如果在这之前进行了“提前公开”申请,那么专利在公布之后就成为了现有技术,不能在进行进行创造性申请,会影响后续专利的最终授权。
二、在专利进行“提前公开”申请之后,若是作者需要申请撤回专利,那么这时候专利的秘密保留就不会出现,作者的专利技术就成为了透明领域。
三、专利申请之后可以在12个自然月内可以优先权进入国外,而提前公开则有极大可能损失这个权限,但是作者也可以进行撤回的理由用PCT申请,还是可能进入其他外国专利的。